争取实习报酬终归要靠自己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5-04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现如今,大学生毕业前进入专业相关的机构实习,已经成为标配,没有实习经历,找工作时连简历也很难投出去。但实习报酬远未达到标配的程度。好的单位还会给一些,有的一分钱不给,还有的问学生要钱,名为“实习费”。差距如此之大,让大学生和公众觉得想不通。那么,能不能要求立法统一下大学生实习的各项待遇?想法很好,实行起来,难。

    国家有劳动法,还有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,但前提是个人作为职工进入工作单位,哪怕处于“试用期”。这个身份规定是享受所有法定权利的前提。现在,大学生感觉上,实习也是工作,有些岗位要求也不低,光从时间上说,有一周要求“上班”六天的。但因为没有职工身份,做得再多,机构愿意给,就给;不愿意给,就可以不给。这看起来让人气愤,却不是一点道理没有。

    实习,顾名思义首先是学习的过程,因为大学生只有书本知识,没有动手经验,需要补上实际操作的环节。在这个意义上,实习是机构提供给缺乏经验的大学生一个掌握技能的机会,可以视为课堂学习的继续和延伸。既然课堂学习需要付费,那么实习要求付费,也没有什么不合理。要说实习期间有产出,这固然不假,但实习过程需要有人指导,还存在出错的可能,机构需要承担额外成本。说到底,那些要求实习大学生付费的机构,一定是大学生愿意去的机构,在那里的实习经历一定有助于大学生未来就业乃至提高起薪点。

    把大学生和公众最难以接受的实习还要贴钱的道理说明白之后,再来看其他不那么苛刻的机构给的高低不等的待遇,就容易理解了。一般容易上手、实习大学生很快也能出绩效的工作,实习机构往往愿意给出合理的待遇水平。这不是出于良心,而是因为市场竞争。试想,大学生能出活,津贴不高,更不用交五险一金,如此价廉物美,机构不用他们还用谁?如果机构都愿意采用,要的人多了,大学生不用坐地起价,市场自动把待遇调上去了,谁敢不给,谁又敢让人倒贴钱?

    至于那些既不能提供高专业含金量的岗位,又不愿给合理报酬的机构却仍然可以大行其道,很大程度上不是老板良心不好,也不是法律缺乏,而是实习的机会不够,僧多粥少之下,大学生只能任其宰割。再不,就是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,不知道如何同机构谈判,在担心满足不了未来应聘机构要求实习经验的被动状态下,自投罗网,受到不合理盘剥。

    由于实习过程中工作与学习的边界不清,专业含金量难以测定,要让法律来一刀切,将面临或者立法之后难以执行,或者严格执行后让实习机会大大减少的情况,最后都会让大学生难以接受。

    大学生没有办法,法律也没有办法,但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有办法的。大学要把实习纳入教学计划,并提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实习环节的基本教育,提高他们的权利意识、选择能力和谈判技巧。大学生必须懂得如何选择实习岗位,不要单纯为了“补简历”而随便找一家机构,最后不但浪费了时间,还容易遭到不公平待遇。同时,必须在课堂教学中,培养大学生的基本能力,不要到了实习岗位上,什么动手能力都没有,丧失与机构谈判的筹码。如果真的没有能力,大学生不妨放下架子,认认真真地把没有专业含金量的工作做好了,再另找更合适的岗位,说不定就能拿到更好的实习报酬。市场不相信眼泪,实习报酬还得靠大学生自己争取。(作者顾骏,系上海大学教授)